关于漯河市舞阳县汤某非法集资的声明
2014年12月6日至今,我公司多次遭受不明人员莫名来访,经核实来访人员系漯河市舞阳县侯集乡汤庄村群众。今发现因漯河市舞阳县侯集乡汤庄村汤某(电话:13080136810)自2013年11月起至今一直伪造我公司合同专用章与企业法人印章,在当地涉嫌金融诈骗,受害群众众多。汤某假冒我公司名义在当地实行金融诈骗、集资等行为,严重危害了我公司的名誉和公司正常运行。
我公司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此行为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我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扰乱了我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为此,我公司郑重声明:对冒用我公司名义参与此次经济诈骗、集资活动的一切行为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对此次违法犯罪行为保留诉讼和追究损失的权利!
特此声明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泉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