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在建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
各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机构:
依据豫建城〔2016〕8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在建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内容,决定10月31日开始分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6年在建市政工程质量检查。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工程、轨道交通、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地下综合管廊等。
二、检查内容
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工程监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具体见附件1《在建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受检内容》。
三、检查方式
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检查结果将在全省通报,并依法依规对有不良行为的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有严重违反国家及我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质量行为或者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造成市政工程质量低劣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要求分公司、办事处及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依据附件1《在建市政工程监理单位受检内容》立即开展自查工作,接到检查通知要求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备案,切实做好迎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