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郑州各县(市、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郑州市各项目监理机构:
依据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2016〕147号《关于对县(市、区)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文件精神,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0日将对郑州各县(市、区)在建工程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
郑州各县(市、区)在建工程。
二、检查内容
1、质量方面。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和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情况、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情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见附件1)
2、安全方面。随机抽查1-2项主体3层以上在建工程对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全专项检查”(附件2)进行安全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资料核查与现场查看工程相结合的方式:查阅在建工程台帐,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2项在建工程,其中:安置房或保障房工程不少于1项,市政工程不少于1项;外地企业施工项目不少于1项。
要求郑州各项目监理机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附件1与附件2的检查内容进行项目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2016年12月28日前发送至公司邮箱ccpm@hnccpm.com。
河南建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