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甘肃施行“公路质量责任终身制”
近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提出,要通过建立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质监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行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提出对公路建设工程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为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和义务提供了保证,不仅能为工程运行期间责任追究提供制度保障,还能够强化建设期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条例》还要求,建立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将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置于社会监督下,保证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各个环节和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