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郑州建筑市场施行红黑榜发布制度
建设单位响应政府号召、参加抢险救灾等突出良好行为将被列入“红榜”;建设工程违法发包、扬尘治理不力等严重不良行为将被列入“黑榜”……日前从郑州市建委获悉,为加强郑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郑州市建委已印发《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该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和之前开展过的良好与不良的分类相比,‘红黑榜’发布制度更加完善,也更加突出。”郑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适用于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有关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
据了解,“红黑榜”信息采集和发布实行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郑州市建委负责市级“红黑榜”发布制度的建立和组织实施,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黑榜”发布实施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照郑州市建委“红黑榜”发布制度,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红黑榜”发布。
此外,郑州市建委建立“红黑榜”信息认定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郑州市建委建管处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职责。
“红黑榜”信息应每季度发布一次,有重大影响的良好信息或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信息,应随时审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