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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可对应职称,未分级的对应中级职称!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文件,就“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
  职业资格可对应职称,未分级的对应中级职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文件,就“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提出:
 
  1、职业资格对应职称。
 
  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分别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
 
  初、中、高级一般分别对应职称的初、中、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2、增设正高级工程师。
 
  初级职称名称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中级职称名称为工程师
 
  副高级职称名称为高级工程师
 
  正高级职称名称为正高级工程师。
 
  3、完善评价标准。
 
  侵占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的,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专利成果、施工报告、问题解决方案、工程实验、标准规范制定、行业工法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建立职称评价特殊通道,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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