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首次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几点要点:
首次正式提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在招标投标、金融等方面加大对优秀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将企业质量情况纳入招标投标评审因素。
加强社会监督。相关行业协会应完善行业约束与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示制度。企业须公开建筑工程项目质量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支持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合理表达质量诉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通知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19〕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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