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全省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
关于开展全省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深化建筑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我厅督查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全省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检查地市为杭州、温州、金华和台州市。
2.检查对象为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设区市检查3家检测机构和1家混凝土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主管部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部署及开展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监管情况,以及信访投诉处理情况。
(二)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行为情况。重点检查检测报告真实性和量能匹配,以及检测设施场所、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委托管理、见证取样、样品管理、档案管理、承揽业务等情况。
(三)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质量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混凝土质量控制、人员能力情况。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5日。
四、检查组组成
本次检查分两组,第一组检查杭州、金华市,第二组检查温州、台州市。检查组由组长、联络员,专家等组成。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抽选。本次检查结合重点检查和随机检查相结合,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我厅及受检地市主管部门近三年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理名单中随机抽选。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模式,通过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对于检测机构,采取试验室和工程现场联动检查方式;对于预拌混凝土企业,采取抽样检查方式。
(三)意见反馈。受检企业检查结束后,检查组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下发《执法建议书》。
六、相关要求
(一)受检地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本地区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名单,以及近三年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被投诉举报和行政处理名单。
(二)其他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地区所有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四)请受检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指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检查有关事宜,并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柴翔翔,0571-89892136,89892119(传真)。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咨询热线:1530371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