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即日起全省新开工工程须投保安责险!
11月1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明确:
即日起,全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由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参保。
工程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已开工建设的工程,根据剩余施工工期等要素进行合理投保。
已投保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商业保险的工程,应将其调整为安责险或增加安责险险种。
确保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实现房建市政工程安责险100%投保。
对未投保安责险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立案处罚。
同时,要将企业投保安责险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用等级等评价体系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