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明确: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150米以上的,应经城市人民政府审定,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查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确需新建250米以上的。
实行超高层建筑决策责任终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