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检查方式及时间
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6月至7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抽查(6月至8月)。苏州市建管处将以“线上日常巡查,线下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复查。
处罚
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并移送建设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处罚。
重点检查
项目实名制登记、“一码通”机制落实情况、现场人员考勤、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