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关于全市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刚刚,成都市住建局出台《关于全市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多次强调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
一、进入工地不再“一扫四查”
进入全市建设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中介场所、房地产销售场所、建筑行业企业等场所、人员(下同)不再扫场所码,不再查验健康码、核酸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风险城市旅居史。
取消“入川即检” “落地检”,不再对重点地区来(返)蓉人员排查管理,也不再限制非高风险区人员流动。
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
二、工地涉疫,合理调整,确保工地正常施工!
非高风险区的相关场所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工地出现涉疫情况后,应在遵守防疫政策、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合理调整施工工序、人员,确保工地正常施工。
对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因疫情原因不能到岗的,应及时报告所属公司,根据需要调配管理人员,并按要求向属地住建部门报备。
三、可在工地宿舍区进行隔离
相关场所、人员出现阳性病例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属地社区、疾控、住建等部门报告,做好场所消杀等工作。
工地等宿舍区具备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在宿舍区进行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对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病情加重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