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工程监理公司浅谈企业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
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矿山企业职工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报告危险情况,参加抢险救护。
1、矿山企业各职能机构的人员和各工种的工人,都必须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2、对于瓦斯检查员、爆破工、信号工、把钩工、电工和各种设备司机以及其他技术性较强工种的工人,都必须进行专门的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从事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