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的要求,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1、全面性。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工程概况、施工组织系统与管理、施工方法、施工设备、劳动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布置、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保护措施。
2、可行性。施工组织设计各项主要内容的措施、计划、流水段的划分,流水节拍,各项交叉作业是否符合实际,合理可行。
3、针对性。承包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内容是否针对工程特点,如深基础、大体积混凝土,高标号砼,预应力张拉,转换层施工等。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措施是否切实可行,限期工程的赶工措施是否可行,闹市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防止扰民措施是否得当。
4、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杜绝采用落后、淘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5、自主性。在满足合同和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应尊重承包单位的自主技术决策和管理决策。
建基咨询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是全国监理行业百强企业,更多工程监理公司、工程监理方面的信息,欢迎继续关注我们的官方网站http://www.hnccpm.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