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信息,重点把握公司已进入区域市场的地方性法规和规定,为公司的生产业务开展提供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信息支持。
2、拟定本公司年度工程管理工作计划,在得到批准后监督、落实、执行。
3、负责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运行及完善,落实公司的营业额指标,对工期、进度、竣工验收、回访保修等整个履约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审核、下达项目施工经营计划;负责跟踪、调整并监督落实。
5、负责组织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策划工作,参与组建项目部。
6、确定每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并进行重点跟踪检查管理,牵头组织重点工程及战略合作项目的年度考核评价。
7、负责建立各类工程管理台帐,负责公司工程统计工作,按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8、负责核定直属项目的责任成本;组织签订项目内部经营承包合同;组织经济合同评审及管理;
9、负责拟制中标项目实施方案;监督项目部的组建以满足对业主的承诺。
10、建立并维护公司经济合同台账;指导项目建立经济合同台账,跟踪监督并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参与经济纠纷处理。指导项目建立并维护计量台账、开展计量、变更、索赔工作;编制内、外部统计报表;
11、对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协调、服务;组织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负责收集竣工项目的业绩资料。定期巡视在建项目,承办季度核算,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特别是对工区、材料商及民工支付情况;提出项目请款审核意见;
12、编制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开展施工技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13、组织项目合同结算、接受外部审计、参与直属项目评审、跟踪交工项目并协调缺陷期事宜处理至质保金收回。
14、、组织召开公司年度工程管理的工作会议,负责组织相关的培训。
15、起草与该部门职能有关的管理制度、规章和工作程序并监督落实;
16、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所产生的档案的收集、编辑、整理及工程资料的管理;
17、劳务队建档、信用评价、组织管理。
18、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工程投诉事件和已竣工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19、负责对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年度优秀企业及优秀项目经理各类奖项的组织推荐、评选、申报工作。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