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23嵩县绕城段改建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省道323嵩县绕城段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8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2]1981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施工招标人为:嵩县公路管理局,施工监理招标人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省补助和县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嵩县境内,项目起讫桩号为:K0+000- K6+587.857,项目全长6.581公里(含特大桥1座1507米)。本项目路线设断链1处:K4+259.242=K4+266.116。
2.2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16个月(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及附属工程。
2.4 标段划分:施工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编号分别为S323SR-S合同段;
监理标共分1个合同段:编号为S323SR-J合同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近五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监理标
要求申请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上监理资质,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允许对上述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6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3.7根据豫交工[2009]41号文精神,在公告约定的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内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采用合格制,监理标采用强制性条件审查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和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代身份证,施工标还需携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施工及施工监理每标段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1000元/本,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2013年7月23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