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2013年第一批县乡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鲁山县2013年第一批县乡公路、桥梁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修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LZC2013-Ag058
2.2、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鲁山县境内,共涉及9个乡镇。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2.3、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4、监理招标范围: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3.2、施工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第1、5、7标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近五年内(2008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经验至少两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或临时执业证),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3.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6、监理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008年0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一份。
3.7、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3.8、持有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符合平预防办[2010]1号文件规定);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