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内河水源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CJ-13-0802
1、招标条件
南阳市内河水源工程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宛发改城市【2013】443 号、宛发改设计【2013】44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市财政资金 ,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南阳市内河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阳市内河水源工程项目监理、施工、设备及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生态南阳、宜居城市”,改善南阳市中心城区内河生态环境尤为重要,适时启动内河水源工程、净化内河水质环境,对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特色、建设区域性特大城市,增加城市竞争力有良好推动作用。为此,南阳市委、市人民政府部署实施南阳市内河水源工程,计划2013年年底完成该工程,旨在贯通中心城区水系,形成水网格局。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监理标、五个施工标、两个设备及材料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施工一标段:邕河至温凉河引水工程,引水管线长度3.75km;
施工二标段:汉城河清淤及护岸工程,治理长度0.959 km;
施工三标段:刘振河至管道入河口段温凉河清淤及护岸工程;
施工四标段:入河口至信臣路段温凉河清淤及护岸工程;
施工五标段:淯龙泉水业供水管线至洛洼水库供水管线敷设及安装,长度6.907km;
施工六标段:靳庄水库遗留工程及护城河引水工程;
设备及材料一标:内径2.2m C30加强钢筋砼管,长度3.75km;
设备及材料二标:内径1.2m PCCPE预应力钢筋砼管,长度6.907km;
监理标: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任务。
2.3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11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监理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备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项目总监201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其他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本项目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6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企业201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4)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施工标: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拟任项目经理201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企业2010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企业信誉良好;
(5)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设备及材料一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具有拟投标段RCP最大管径及以上产品生产许可证;
(3)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近10年来成功设计并建成过且目前拥有不少于1条生产线的RPC制管厂至少一座,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km;
(5)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投标人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设备及材料二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具有拟投标段PCCPE最大管径及以上产品生产许可证;
(3)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4)近10年来成功设计并建成过且目前拥有不少于1条生产线的PCCPE制管厂至少一座,年生产能力不少于40km;近5年中累计生产内径不小于招标最大管径的PCCPE管道不少于40km;
(5)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6)投标人经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原件。(开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2施工及监理标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施工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