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改委编号:焦发改招标[2013]130号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320 交易编号:JZG1311108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招标人为焦作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项目概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在焦作城区段为高填方段,在城区形成一道堤坝,造成南水北调总干渠左侧的排水出路被阻断,同时也切断中心城区的排水系统,每逢汛期,漫溢洪水会受总干渠阻挡,发生横向串流,造成内涝现象发生,不仅严重威胁城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总干渠安全,同时会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造成威胁。因此焦作城区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十分必要和迫切。
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共需开挖截洪沟9.05km,其中明渠长5.88km;开挖疏浚河道长15.94km,修筑加固堤防长31.01km,穿堤闸涵8座,倒虹吸1座。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设计为1个标段。
2.3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焦作市南水北调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和施工图阶段设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近三年来具有承担过类似设计业绩;
3.4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所有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咨询热线:1530371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