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豫发改投资【2013】7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林州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SL2013SG016 采购编号:LCGG-2013-123
2.2项目概况:林州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6.3168万人和0.85万农村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2.3建设地点:林州市12个乡镇、47个行政村。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标段划分:
根据工程情况,本次招标分施工四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林州市城郊乡集中供水土建工程等。
施工二标段:林州市姚村镇集中供水土建工程等。
施工三标段:林州市合涧镇、桂林镇、五龙镇石官村、五龙镇城峪村、东姚镇白象井村、东姚镇东坡村土建工程等。
施工四标段:林州市城郊乡上庄、城郊乡二龙庙、横水镇寒镇村、原康镇南觅村、原康镇圪垱村、茶店乡北马沟村、临淇镇黄落池村土建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 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企业信誉良好;
3.1.5. 2010、2011、2012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且信誉良好。;
3.1.6.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信用信息备案, 本项目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同时报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 9 月17 日至2013年 9 月 24 日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备案并从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时30 分,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6.2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林州红旗渠网》网站上发布。
8.注意事项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已经运行,潜在投标人须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公告或拨打电话0372-3387737咨询。(参加项目投标的委托人及建造师必须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人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