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汉兴路道路照明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汉兴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开封新区汉兴路道路照明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新区汉兴路道路照明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 100 ﹪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 开封新区汉兴路道路照明工程监理
2 、招标编号: HNYD2013-55
二、项目简要说明:
1 、建设地点: 开封市汉兴路(夷山大街 ---- 黄河大街) 。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60万元
4 、招标范围: 道路照明工程(含 10KV 线路 )
5 、质量要求:合格
6 、工期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 、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5 、 投标人报名前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监办签订《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一式叁份加盖公章2013年度),否则不予接受报名(已签过的单位需持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外省进豫企业须持河南省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四、报名条件:
1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对象包括法人,法人代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外省进豫企业须持《进豫备案介绍信》、第一标段投标人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 、报名时间及地点:
2.1 报名时间:2013年 12月 11 日至 2013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 2:30~5: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2 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9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号)。
2.3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4 招标文件监理 500 元/份( 售后不退)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