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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项目单体仓库监理招标公告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发展改革局(郑综保发改【2013】76号)批复。本招标项目为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项目单体仓库

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项目单体仓库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发展改革局(郑综保发改【2013】76号)批复。本招标项目为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项目单体仓库监理(招标编号:GXTC-1353064),招标人为郑州海关关务保障处,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及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十一路以北、郑港四街以东,东西宽32m,南北长43.8m,二层仓库。建筑面积约为2925.76平方米,共两层,主体结构采用钢筋砼框架结构,屋面承重结构采用钢梁结构。

   2.2监理范围:郑州海关河南缉私仓库项目单体仓库(人防监理除外)监理。

   2.3建设工期:约12个月。

3. 监理工作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协助发包方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3.2协助发包方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3.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审查承包方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4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完善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3.5监督承发包双方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3.6抽查、核验工程使用的建材、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3.7负责确认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和施工现场签证;

   3.8协同发包方组织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及工程竣工预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3.9参与工程验收和工程结算审查,根据监理大纲中应编制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措施,严格实行施工阶段的造价措施;

   3.10在保修期内协助发包方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包方回访,监督承包方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复核保修结算;

   3.11执行工程监理“三项控制”职能,即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并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实行监督管理;

   3.12做好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政府部门的交流和协调;协调发包方与承包方做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及合同争议等协调工作;协调总承包方与分包方单位的管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4.2具有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4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6拟派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7投标人必须2010年至今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日期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外地监理企业须提供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和“进郑信誉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3 年 12 月 27日至 2013年  12 月 3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类似业绩合同、项目总监职称证和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外省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和进郑信誉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带原件及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郑州市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月 16 日 14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政七街与红专路交叉口财源大厦A座12层04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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