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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1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1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3]1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

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1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1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农经[2013]12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8: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2013年12月26日上午10:30分开标,其中第3标段投标时间截止前没有投标企业投标,第7标段报名期间少于3家投标企业报名,第24标段3家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均超过招标控制价,第25标段只有2家投标企业竞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对以上标段做出废标处理。根据招投标法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本项目的第3、7、24、25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沈丘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 总投资:约2204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3、7标段:新打机井
 
第24标段:清淤工程
 
第25标段:监理(本工程施工和采购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3、7标段:须具备凿井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24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第25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其中施工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以上建造师(含贰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含中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标段中的三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二个标段(施工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会员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09日至  201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4 年 01 月 09日至  2014 年 01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测试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电子光盘投标文件不再使用。
 
6.3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4 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制作。
 
6.5 本项目评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依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测试模板的要求制作并上传,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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