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大马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大马乡卫生院委托,对尉氏县大马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大马乡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尉氏县大马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05)号
建设地点:尉氏县大马乡境内
投资金额:约222万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标段号
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
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本工程为框架结构,主体为三层,建筑面积1601平方米,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总建筑高14.185米。)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2投标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参加服务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3.4外省进豫企业应到省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投标人须办理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特别提醒: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供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理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5)单位进行查询时应提供招标公告。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4年1月23日至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进行报名。
4.2第二标段报名时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必须是两个月有效期内的)及进豫备案证明(外省)。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1月23日至1月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