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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工作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主体成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尽快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工作
 

  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改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职责主体成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尽快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等职能的接收到位,不能影响整体工作,有困难也要克服的批示精神,在厅主要领导的安排下,2019年5月8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彬带领办公室、抗震和应急保障处、计划财务处、政策法规处、质量安全监管处相关人员再赴消防救援总队就加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移交承接事宜进行了协商。
 

  座谈中,双方协商气氛非常热烈,双方本着贯彻中央机构改革的部署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精神,协商了以下事宜。
 

  一、消防救援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停止行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受理,消防救援机构应尽快处理完毕已受理的事宜。
 

  二、针对跟班培训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督促各地消防救援部门加大跟班培训力度,确保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教尽教。
 

  三、双方就消防信息系统、文件档案移交等事宜进行了探讨。消防救援总队同意将相关法规文件,法律文书等打包移交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建部门相关规章,积极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承接工作,确保“交得顺、接得住、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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