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监理的具体工作措施
1、监理内容
主要对施工队伍、技术设计、基础资料、各生产过程和最终成果资料整理、安全文明生产情况等阶段进行监理。监理的主要方法包括各种技术文件的审核、旁站监理、巡视监理以及平行检查等。
2、施工队伍的监理
按照有关要求对实施单位的生产组织、质量管理、人员配备、设备投入、二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监理。本阶段的监理主要通过有关材料审核和现场核对的方式进行,监理人员填写准备阶段监理表。实施单位与业主签定正式合同后,应将有关材料报送监理机构。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组织管理: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日常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本工程项目计划协调、技术管理及质量管理部门名称、人员及联系电话;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管理文件清单及文件样本;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核对主要生产人员和质量检查人员的测绘资格,审验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和一般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针对本工程作业的培训记录;设备配置情况:软、硬件名称和数量;仪器设备和工具检查记录,软、硬件的来源、检定证书编号;技术标准配备情况;生产实施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运行状况等。
3、技术设计监理
监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单位的授权,对实施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书》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技术路线、技术措施、作业流程和主要质量技术参数是否符合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审核,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措施进行评审;对数据处理方法和拟采用的成图软件是否能满足建立基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的要求进行认定;对最后上交成果及文档资料的齐全性进行评定;并对可操作性进行认可。
4、工程阶段性监理
生产阶段的监理是监理工作最重要的环节。需要对生产全过程实行现场监理,针对各工序生产特点适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