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商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财政厅以豫水农〔2013〕3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商城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河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商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共涉及1个乡镇14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1)小型水源工程:整治清淤塘坝31座,改造提灌站9座。(2)渠道衬砌工程及配套渠系建筑物。 (3)排水沟道治理工程。(4)其他工程:①新建机耕道路;②增设小型标识牌,大标示牌,行政村标识牌。
2.2招标范围:
本期商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分为1个建设监理标和7个施工标,具体标段内容如下:
(1)建设监理标:承担商城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施工标:
施工I标:涉及上石桥镇的三叉集、茶山岭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
施工II标:涉及上石桥镇的余老营、塘湾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
施工III标:涉及上石桥镇的李岗、黄坡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
施工IV标:涉及上石桥镇的李湖、王楼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
施工V标:涉及上石桥镇的白集、王老营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
施工VI标:涉及上石桥镇坑坡湖、旭光2个村,衬砌渠道,新建桥、涵、闸等建筑物,整治坑塘,机耕路硬化。
施工VII标:涉及上石桥镇刘楼、双河2个村,9座电灌站的技改工程。
2.3计划工期
监理服务期17个月(含保修期12个月);计划施工工期5个月。
具体招标范围、工期及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监理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2010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验;
④近三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
⑤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2)施工标: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施工I~VI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标VII: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2010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⑤近三年财务及信誉状况良好;
⑥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信阳市外企业在投标前应将信誉备案材料汇编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登记。
3.4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总监或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施工标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施工标投标人同一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最多可对本项目施工标中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拟任总监岗位证书(监理标)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标),拟任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有关原件(施工标),于2013年9月9~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过时不候)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上述各类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9日上午10:00,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招标人定于2013年9月14日上午9时整在商城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集合组织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
咨询热线:15303715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