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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邙山渠二期治理工程经八路倒虹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矿山甲级监理公司  2024-04-23 11:33:43
洛阳市邙山渠二期治理工程经八路倒虹吸工程已由洛阳市水务局以洛水管【2011】29号文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市邙山渠二期治理工程经八路倒虹吸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邙山渠二期治理工程经八路倒虹吸工程已由洛阳市水务局以洛水管【2011】29号文进行了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阳水利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原邙山渠跨经八路规划为深挖方明渠,因经八路规划没有和邙山渠高程对接,致使邙山渠顶高程比经八路过邙山渠路面高2.79m。原设计方案已不现实,现依照经八路与邙山渠交叉处地形条件,采用缓坡式倒虹吸布置,倒虹吸总长度106m(邙山渠桩号10+902.64-11+008.64),其中进出口渐变段各10m,上下游缓坡段各30m,水平段26m,倒虹吸采用现浇钢筋砼矩形箱涵,箱涵净空为3m*2.5m,壁厚为50cm。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倒虹吸工程。

       2.3工期要求

       工期: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010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建造师(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市会展中心西侧)购买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仅接受网上报名,即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陆中心网站申请会员,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9日下午15:30时前,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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