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甲级监理公司浅谈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法》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部大法,全文分八章共计八十五条。整部法律内容是以建筑市场管理为中心,以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重点,以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为主线形成的。
1)总则
《建筑法》总则一章是对整部法律的纲领性规定。总则的内容包括:立法目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建筑活动基本要求、建筑业的基本政策、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建筑活动监督管理主体。
(1)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2 )《建筑法》调整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调整的对象包括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监督管理的主体,调整的行为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3 )建筑活动基本要求是指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4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5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